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修正為19,273元,並自103年7月1日起施行,原投保薪資為19,047元的被保險人,本局自是日起主動調整為19,273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將自103
年7月1日起修正施行。新修正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修正為19,273元,原表第1級19,047元及第2級19,200元刪除,原第3級
20,100元遞移為第2級,餘級次均遞移。20,100元以上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1級仍為43,900元,修正後分級表計19級。職業訓練機構受訓
者、童工、部分工時勞工及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月投保薪資增訂19,047元等級,餘等級及月投保薪資下限均維持原規定
未變動。
配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本局將自103年7月1日起主動調整下列2類被保險人之投保薪資至19,273元:(1)103
年6月份月投保薪資為19,047元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被保險人除外)、(2)103
年6月份月投保薪資為19,200元之所有被保險人,保險費並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月投保薪資逕調通知函將印製於103年4月份保險費繳款單背面,
於103年5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逕行調整月投保薪資之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則將列印於103年7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3年8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
保險人計費清單,屆時請各投保單位詳細核對,並儘早於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
投保單位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如有於19,273元以下,原月投保薪資為20,100元,但103年7月1日分級表修正後,可以申報為19,273元者,請於103年6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投保薪資由20,100元調整為19,273元,調整自103年7月月1日生效(請投保單位切勿於103年5月申報調整,因5月份申報調整者,依規定應自6月1日生效,但103年6月份投保薪資尚無19,273元等級)。
103年7月1日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已置放於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其他便民服務」之「保險費分擔表」、「薪資分級表」專區,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可上網查閱、下載,亦可至該網站首頁「網路快速服務」之「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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