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理財規劃人員職業工會
外籍人士在職業工會投保勞健保
外籍人士在職業工會投保勞健保
在職業工會加保勞保
1. 外籍人士「在台工作」都必須保勞保
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所以在台灣「工作」的外籍人士,都必須要參加,通常保障的內容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普通事故,二則是災害保險。
2. 外籍人士勞保,遇意外享兩項給付
有勞保的外籍人士,若發生事故且符合請領規定,就能享有勞工保險所定之各項給付之保障,包含「普通事故」保險上的: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等 5 種給付,及「職業災害」保險之傷病、失能、死亡(含失蹤津貼)及醫療等 4 種給付。
3. 外籍人士勞保在職業工會為「自願投保」
外籍人士/員工是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是僱用勞工在 4 人以下的廠礦、公司行號、新聞、文化、公益合作事業或其他各業 (如補習班) 員工,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職業工人,或是幫傭、監護工,雇主則不會被強制投保,但仍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外籍人士辦理勞保。
4. 外籍人士勞保費用如何計算?
若是有一定雇主的外國人,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外籍勞工)負擔20%,投保單位(公司)負擔 70%,其餘 10% 由政府負擔;職業災害保險費則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勞保保費分為「普通事故保險費」與「職業災害保險費」兩類。
在台灣參加職業工會的外籍人士,無一定雇主,或是自營作業,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 60%,政府補助 40%;職業災害保險費,費率依各行業職災風險不同分別訂定。
在職業工會加保健保
1. 外籍人士有居留證者:需住滿 6 個月
領有居留證,但需要符合在台灣居留滿「6 個月」,或曾出境 1 次沒超過 30 天,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 6 個月的那日起,就可以參加健保。
2. 外籍人士配偶、未滿20歲子女:需住滿 6 個月
外籍人士配偶、未滿20歲子女必須在台灣實際住滿 6 個月,才可以依附參加健保。
3. 外籍人士配偶、未滿20歲子女:例外情況,沒工作也能馬上加健保
例外情況,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受聘來台從事專業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這些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滿 20 歲以上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的子女,從來臺取得居留證明件的那天起,就可以加保健保,不會受 6 個月居留期間的限制。
4. 外籍人士在台出生新生兒:出生當日就可投保
新生兒從 106 年 12 月 1 日起,在臺灣出生的「外籍新生嬰兒」,只要父母在臺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在出生當日就可以投保健保,享有保險對象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提供門診或住院診療服務、部分醫療費用補助!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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