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勞、健保費率調整
一、勞保費率=職業災害費率+普通事故費率
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 普通事故費率由8%調整為8.5%。
職業災害費率0.09%
二、健保費率:
自103年1月1日起 最低投保金額由21,900元調整為22,800元。
健保費率維持4.91%
三、最低保額:
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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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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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2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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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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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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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3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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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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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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