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給付標準說明
代表得請領減額年金之年齡
綠色
代表得請領老年年金之年齡
※減額老年年金的請領年齡是依「該被保險人符合法定退休年齡」往前推5年為限。一、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退職(保)當月起前36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合併額除以36計算;加保未滿3年者,按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給付月數:
-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期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老年給付:保險年資超過15年者,其超過部份,每滿一年發給2個月老年給付,但最高以45個月為限。保險年資未滿1年,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 被保險人年逾60歲繼續工作者,逾60歲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合併60歲以前之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 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二、老年年金給付
-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
- 給付金額:依下列計算方式擇優發給
A.保險年資*平均月投保薪資*0.755%+3000元
B.保險年資*平均月投保薪資*1.55% - 被保險人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第1款及第5項所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應發給展顏老年年金給付。每延後一年,依前項計算之給付金額增加4%,最多增給20%。
-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15年,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及第5項所定請領年齡者,得提前5年請領減額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一年,依前項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減給20%。
三、老年一次金給付(新制未滿15年者)
- 平均月投保薪資:
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加保未滿5年者,按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給付月數: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老年給付保險年資未滿一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 - 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四、保險年資未滿1年,按實際加保月數比例計算如下:
- 公式為月數/12,計算結果4捨5入至小數第2位
- 請領年齡遞增表
- 說明:自98年勞保年金施行之日起,第10年(即民國107年)提高一歲(為6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止(即民國115年)
勞保年金施行後老年年金請領年齡一覽表
紅色
代表得請領減額年金之年齡
綠色
代表得請領老年年金之年齡
※展延老年年金也是依「該被保險人符合法定退休年齡」為計算始點,再視延後期間計算增給比例。
有勞健保疑問的朋友,歡迎洽詢新竹縣理財規劃人員職業工會,03-518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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