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後,健保費如何計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02年7月23日
二代健保實施後,健保費的計算分為「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二種:
l 「一般保險費」即與現制規定之保險費相同,以經常性薪資所得為主。
l
增收「補充保險費」,將全年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兼職所得等增列為計費基礎,收取2%的補充保險費,較現制更能依民眾經濟能力負擔保險費。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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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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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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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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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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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費率x負擔比率x
(1+依附眷屬人數)
註:計費眷屬最多3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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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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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2%
(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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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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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以上投保金額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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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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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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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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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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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受僱員工之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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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費率x負擔比率x
(1+平均眷口數)
註:平均眷口數目前公告為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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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支付薪資總額-受僱員工投保金額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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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2%
(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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